有關市州招考委、教育局,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2號,見附件1,以下簡稱《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并經教育部同意,制定了我省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的報考條件和辦法,F就做好我省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做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政府工作報告》有關部署,進一步拓寬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就讀重點高校升學渠道、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子縱向流動渠道的重要舉措。教育部決定,今年繼續(xù)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的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以下統(tǒng)稱為專項計劃)。各地和有關高校要充分認識實施專項計劃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作機制,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完善工作辦法,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共同做好相關工作,真正使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受益。
二、明確報考條件
1.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貧困地區(qū)學生。招生學校為中央部門高校和各。▍^(qū)、市)所屬重點高校。實施區(qū)域為我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fā)重點縣(共68個,名單見附件2),其報考條件為:申請考生具有我省實施區(qū)域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具有當地戶籍、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2. 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招生學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見附件3),實施區(qū)域為我省民族地區(qū)、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qū)和革命老區(qū)、艱苦邊遠地區(qū)(共119個縣、市、區(qū),名單見附件4),其報考條件為:申請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須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3. 地方專項計劃定向招收我省實施區(qū)域的農村學生。招生學校為我省省屬重點高校,實施區(qū)域仍然為我省民族地區(qū)、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qū)和革命老區(qū)、艱苦邊遠地區(qū)(同高校專項計劃),其報考條件為:申請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須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4.由于我省部分實施區(qū)域縣的高中辦學條件極差,甚至有的縣沒有舉辦高中,另外還存在近年行政區(qū)劃調整后戶籍、學籍未作相應調整的實際,導致我省客觀存在個別考生跨縣到其他實施區(qū)域縣就讀的現象,所以我省今年的報考條件維持去年的規(guī)定,望相關高校給予理解和支持。
三、健全資格審核機制,落實職責要求
1.考生資格申報:我省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實施范圍縣的考生,如擬報考相應類別專項計劃,均須按照《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務工作細則(報名階段)》規(guī)定的專項計劃申報辦法自行申報。在規(guī)定時間未進行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申報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還須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寫并提交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申請。4月底前,有關高校公布招生簡章,考生完成高校專項報名申請。
2.考生資格審核。各地要嚴格執(zhí)行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細化資格審核辦法,嚴格資格審核程序,層層落實工作責任。相關縣(市、區(qū))要根據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統(tǒng)計局聯合下發(fā)的相關文件要求,在當地招委領導下,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完善落實由當地教育、公安、統(tǒng)計等部門和招生機構分工負責、共同把關的聯合審核工作機制,嚴格執(zhí)行“誰主管、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制度,進一步強化考生資格審查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所有相關工作人員須逐一簽訂工作責任書,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要充分利用高考報名系統(tǒng)、公安戶籍系統(tǒng)和中小學生學籍系統(tǒng),確?忌鷪竺畔、紙質檔案信息和中小學生學籍系統(tǒng)信息內容一致;要根據本地推進城鎮(zhèn)化和戶籍制度改革情況,科學合理確定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qū)域的農村范圍,并據此進行農村考生資格審核,確保考生戶籍、學籍信息真實準確;對審核結果須安排專人進行復核,確保真實準確無誤,并要有負責人簽署明確意見,同時加蓋本單位公章。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核考生的畢業(yè)學校、在當地高中連續(xù)學籍年限和是否實際就讀以及實際就讀年限;中學負責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對本校申請考生的學籍以及連續(xù)學籍年限、是否實際就讀以及實際就讀年限進行初審;公安部門負責審核考生的戶籍地址、戶口性質、考生取得現當地戶籍的連續(xù)年限和考生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是否在當地及戶口性質;已經進行戶籍改革地區(qū)的統(tǒng)計部門要根據《國務院關于統(tǒng)計上劃分城鄉(xiāng)規(guī)定的批復》(國函〔2008〕60號)有關要求,以及國家統(tǒng)計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統(tǒng)計用區(qū)劃代碼》和《統(tǒng)計用城鄉(xiāng)劃分代碼》,負責配合公安部門界定考生戶口性質;招生考試部門負責資格審核工作的組織協調,匯總并上報本地專項計劃資格審核合格考生名單。
3.考生資格復核。我省將對專項計劃錄取的所有考生進行資格復核。本科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將立即分市州下發(fā)當次專項計劃錄取考生名單,各地應及時嚴格按條件對專項計劃已錄取考生資格進行認真復核,并在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投檔前分批上報復核結果。
四、進一步完善工作辦法
1.工作時間安排。
高校專項計劃考生報名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下載四川報考考生名單,并向市州招考辦下發(fā)本市州考生名單。有關縣(市、區(qū))按規(guī)定條件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核并核準考生相關信息后,將加注審核結果的考生名單(合格考生的審核狀態(tài)為“通過”,不合格考生的審核狀態(tài)為“不通過”)于5月11日16:00前逐級報達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匯總全省考生名單并上傳陽光高考平臺,待有關高校完成考生審核并將審核合格考生名單上傳陽光高考平臺后,省教育考試院在陽光高考平臺下載并進行公示。
2.志愿填報和錄取辦法。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的志愿設置、志愿填報辦法和錄取投檔辦法繼續(xù)執(zhí)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我省2014年提高普通高校招收貧困地區(qū)農村學生比例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23號)有關規(guī)定。
高校專項計劃的志愿填報和錄取工作管理參照我省今年自主招生相關規(guī)定,實行在高校相應批次內單獨填報志愿、單獨投檔錄取的辦法,即在公布高考成績后、我省規(guī)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報時間內,經高?己撕蟠_定的入選資格考生登錄我省高考志愿網上填報系統(tǒng),填報單獨設置的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并作為入選考生符合報考學校錄取要求時進行提前投檔的依據。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考生檔案在自主招生投檔前投放,并在本科一批前完成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有關高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
采取安排分省計劃錄取的高校,要根據入選資格考生情況在我省編制招生來源計劃,并進行標注說明。
五、加強信息公開,強化監(jiān)督處罰
1.加強信息公開公示。各有關市州、縣(市、區(qū))招辦、高校和中學要按照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和《通知》的要求,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責任,認真做好招生信息公開公示,嚴防資格造假和違規(guī)錄取。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中學要及時將通過專項計劃資格審核的考生姓名、性別、學籍學校、實際就讀情況、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信息分別在市、縣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和中學校內公示。省教育考試院將在門戶網站(www.sceea.cn)上對我省通過專項計劃資格審核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有關高校要將及時將高校專項計劃報名資格審核通過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標準和錄取結果等信息分別在高校招生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要完善舉報機制,暢通網站、信函等多種舉報方式,并依據《信訪條例》(國務院令第431號)和教育信訪工作規(guī)定,及時妥善處置各類信訪問題,做到件件有結果,確保專項計劃組織實施的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2.嚴肅處理各類違紀違規(guī)行為。各有關市州、縣(市、區(qū))招辦、高校和中學要建立健全監(jiān)督檢查制度,主動深入開展監(jiān)督檢查,及時整改發(fā)現的問題,要嚴肅責任追究,加大對弄虛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違規(guī)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騙取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考生,以及在招生過程中存在違規(guī)行為的人員,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有關學校、單位和公職人員違法違規(guī)違紀的,還將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依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追責問責。
六、加大招生宣傳,提升服務水平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校和中學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將專項計劃相關政策傳達到位、解讀到位,要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積極開展宣傳咨詢活動,要及時向考生印發(fā)報考指南、填報須知、招生簡章等宣傳材料,讓廣大考生充分知曉專項計劃的報考條件、錄取辦法、就業(yè)政策等內容,加強考生幫扶和服務,鼓勵符合報考條件的優(yōu)秀學生踴躍報考,尤其是積極動員符合高校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考生在4月底以前報考高校專項計劃,切實保障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收到實效。
附件:1.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的通知
2.四川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fā)重點縣
3.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學校名單
4.四川省民族地區(qū)、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qū)和革命老區(qū)、艱苦邊遠地區(qū)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 四川省教育廳
附件1:
教學〔2017〕2號
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
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校招生委員會、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政府工作報告》有關部署,2017年繼續(xù)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的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以下統(tǒng)稱為專項計劃),F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報考條件
1.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貧困地區(qū)學生。招生學校為中央部門高校和各省(區(qū)、市)所屬重點高校,2017年安排招生計劃6.3萬名。實施區(qū)域為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fā)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17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具有實施區(qū)域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具有當地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2.地方專項計劃定向招收各。▍^(qū)、市)實施區(qū)域的農村學生。招生學校為各。▍^(qū)、市)所屬重點高校, 2017年安排招生計劃原則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具體實施區(qū)域、報考條件由各。▍^(qū)、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實施區(qū)域要對本。▍^(qū)、市)民族自治縣實現全覆蓋。
3.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招生學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2017年安排招生計劃不少于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guī)模的2%。具體實施區(qū)域由有關。▍^(qū)、市)確定。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17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根據中央有關部署,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qū)域的貧困縣脫貧后2017年仍可繼續(xù)享受國家專項計劃政策。有關省(區(qū)、市)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專項計劃確定的實施區(qū)域,不得擅自擴大范圍。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qū)域由有關省(區(qū)、市)根據文件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須將本省(區(qū)、市)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qū)域提供給有關高校。各。▍^(qū)、市)可根據上述報考條件要求,制訂具體報名實施細則。
二、嚴格資格審核
專項計劃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qū)、市)負責組織。各地要嚴格執(zhí)行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細化資格審核辦法,嚴格資格審核程序,層層落實工作責任。要建立省、市、縣三級教育、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審核工作機制,確?忌鷳艏W籍真實準確。要充分利用高考報名系統(tǒng)、公安戶籍系統(tǒng)和中小學生學籍系統(tǒng),確?忌鷪竺畔、紙質檔案信息和中小學生學籍系統(tǒng)信息內容一致。各。▍^(qū)、市)要根據本地推進城鎮(zhèn)化和戶籍制度改革情況,科學合理確定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qū)域的農村范圍,并據此進行農村考生資格審核和復核。城鄉(xiāng)區(qū)域劃分標準可參考國家統(tǒng)計局發(fā)布的有關標準。有關高校要在考生申請、錄取和新生報到環(huán)節(jié)認真開展考生資格核查,逐人核查考生報名材料、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等信息。對存疑的考生,要及時商請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機構復核,堅決取消不符合實施區(qū)域、學籍、戶籍等要求的考生資格。
三、完善招生辦法
1.完善國家專項計劃招生辦法。國家專項計劃招生辦法和工作流程按照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實施面向貧困地區(qū)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的通知》(教學〔2012〕2號)要求執(zhí)行,在本科一批前開始投檔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招生學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鼓勵有條件的省份探索有利于完成計劃的志愿填報和投檔錄取模式。對于2017年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的有關省份,國家專項計劃在本科批次前開始投檔錄取,錄取分數不低于本科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高校同批次內生源不足時,不得擅自將未完成的專項計劃調整為普通計劃,應通過多次公開征集志愿方式錄取。經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計劃,應適當降分錄取。對有政審、面試、體檢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驅I(yè)可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
2.細化地方專項計劃招生辦法。各。▍^(qū)、市)要綜合考慮有關高校招生實際、實施區(qū)域考生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地方專項計劃的投檔辦法和錄取要求。有關高校生源不足時,要采取多次公開征集志愿等措施,努力完成招生任務。
3.優(yōu)化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辦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辦法由有關高校確定并在招生簡章中明確,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有關高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有關高校要在深入總結近年招生工作的基礎上,充分考慮農村學生特點及相關地區(qū)基礎教育實際,完善招生辦法,加大錄取優(yōu)惠,提高考生錄取機會。鼓勵高校根據考生申請情況編制分省招生計劃(須在招生來源計劃中標注說明),依據考生高考成績和志愿進行錄取。有關高校要加強與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溝通銜接,及時將高校專項計劃的招生辦法、錄取要求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會同高校認真做好考生志愿填報、錄取等工作。4月底前,有關高校公布招生簡章,考生完成報名申請。
四、提升服務水平
1.加大招生宣傳力度。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校和中學要進一步加大專項計劃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采取走進直播間、舉辦專題宣傳、開通咨詢熱線等多種形式,積極開展宣傳咨詢活動。要及時向考生印發(fā)報考指南、填報須知、招生簡章等宣傳材料,讓廣大考生充分知曉專項計劃的報考條件、錄取辦法、就業(yè)政策等內容。要主動深入貧困地區(qū)和中學,為考生提供面對面的政策解讀,切實提高宣傳實效。
2.加強考生幫扶和服務。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強化部門協作,擴大信息共享,優(yōu)化報名辦法,為考生提供更加簡便、有效的報考服務。有關高校要簡化招錄程序,積極探索在當地開展考核或通過網絡面試等方式,為考生順利參加考核提供便利。要進一步優(yōu)化招生專業(yè)結構,擴大專業(yè)覆蓋面,努力滿足考生專業(yè)發(fā)展需求。要對專項生入校后的學習和生活給予更多關懷,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特別對建檔立卡家庭學生的經濟資助,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
五、強化監(jiān)督處罰
1.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公示制度。地方各級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校和中學要認真執(zhí)行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認真做好招生信息公開公示,嚴防資格造假和違規(guī)錄取。地方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中學要及時將通過專項計劃資格審核的考生姓名、性別、學籍學校、實際就讀情況、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信息分別在省、市、縣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和中學校內公示。有關高校要將及時將高校專項計劃報名資格審核通過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標準和錄取結果等信息分別在有關高校招生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要完善舉報機制,暢通網站、信函等多種舉報方式,并依據《信訪條例》(國務院令第431號)和教育信訪工作規(guī)定,及時妥善處置各類信訪問題,做到件件有結果。
2.加大違規(guī)查處力度。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騙取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考生,以及在招生過程中存在違規(guī)行為的人員,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有關學校、單位和公職人員違法違規(guī)違紀的,還將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依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追責問責。
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本通知轉發(fā)至本。▍^(qū)、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校和高中教育階段學校。
教 育 部
抄送: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
附件2:
四川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fā)重點縣
(共68縣)
瀘州市:敘永縣、古藺縣
綿陽市:平武縣、北川羌族自治縣
廣元市:昭化區(qū)、朝天區(qū)、劍閣縣、旺蒼縣、青川縣、蒼溪縣
樂山市:沐川縣、馬邊彝族自治縣
南充市:儀隴縣、閬中市、南部縣、嘉陵區(qū)
宜賓市:屏山縣
廣安市:廣安區(qū)、前鋒區(qū)
達州市:萬源市、宣漢縣
巴中市:巴州區(qū)、平昌縣、通江縣、南江縣、恩陽區(qū)
阿壩州:汶川縣、理縣、茂縣、松潘縣、九寨溝縣、金川縣、小金縣、黑水縣、馬爾康縣、壤塘縣、阿壩縣、若爾蓋縣、紅原縣
甘孜州:康定縣、瀘定縣、丹巴縣、九龍縣、雅江縣、道孚縣、爐霍縣、甘孜縣、新龍縣、德格縣、白玉縣、石渠縣、色達縣、理塘縣、巴塘縣、鄉(xiāng)城縣、稻城縣、得榮縣
涼山州:木里藏族自治縣、鹽源縣、普格縣、布拖縣、金陽縣、昭覺縣、喜德縣、越西縣、甘洛縣、美姑縣、雷波縣
附件3:
附件4:
四川省民族地區(qū)、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qū)
和革命老區(qū)、艱苦邊遠地區(qū)
(共119個縣市區(qū))
成都市(2個):大邑縣、邛崍市
攀枝花市(3個):仁和區(qū)、米易縣、鹽邊縣
瀘州市(3個):敘永縣、古藺縣、合江縣
綿陽市(5個):北川羌族自治縣、平武縣、鹽亭縣、梓潼縣、江油市
廣元市(7個):昭化區(qū)、朝天區(qū)、旺蒼縣、青川縣、劍閣縣、蒼溪縣、利州區(qū)
遂寧市(2個):蓬溪縣、大英縣
內江市(1個):東興區(qū)
樂山市(4個):沐川縣、馬邊彝族自治縣、金口河區(qū)、峨邊彝族自治縣
南充市(6個):儀隴縣、嘉陵區(qū)、南部縣、營山縣、蓬安縣、閬中市
宜賓市(10個):屏山縣、翠屏區(qū)、南溪區(qū)、宜賓縣、江安縣、長寧縣、高縣、珙縣、筠連縣、興文縣
廣安市(6個):廣安區(qū)、前鋒區(qū)、岳池縣、武勝縣、鄰水縣、華鎣市
達州市(7個):宣漢縣、萬源市、通川區(qū)、達川區(qū)、開江縣、大竹縣、渠縣
巴中市(5個):巴州區(qū)、恩陽區(qū)、通江縣、南江縣、平昌縣
雅安市(8個):雨城區(qū)、名山區(qū)、滎經縣、漢源縣、石棉縣、天全縣、蘆山縣、寶興縣
眉山市(1個):青神縣
資陽市(1個):安岳縣
阿壩州(13個):汶川縣、理縣、茂縣、松潘縣、九寨溝縣、金川縣、小金縣、黑水縣、馬爾康縣、壤塘縣、阿壩縣、若爾蓋縣、紅原縣
甘孜州(18個):康定縣、瀘定縣、丹巴縣、九龍縣、雅江縣、道孚縣、爐霍縣、甘孜縣、新龍縣、德格縣、白玉縣、石渠縣、色達縣、理塘縣、巴塘縣、鄉(xiāng)城縣、稻城縣、得榮縣
涼山州(17個):木里藏族自治縣、普格縣、布拖縣、金陽縣、昭覺縣、喜德縣、越西縣、美姑縣、雷波縣、西昌市、鹽源縣、德昌縣、會理縣、會東縣、寧南縣、冕寧縣、甘洛縣